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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012-04-30
2012-04-30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30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之普通股1,5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10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所定之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
(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尚未既得之股份並予以註銷。
(3)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因受職災致死亡者,已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權利,
    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受領權利。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被授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已認購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
    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一,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折價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
    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
   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預估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101年度、102年度及103年度之
   估算分別為新台幣8,214仟元、新台幣12,638仟元及新台幣4,423仟元。(時價估算係以
   101年4月27日收盤價16.85元為基礎)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占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0.74%,另對本公司預估每股盈餘影響各約0.04元、
   0.06元及0.02元(以101年4月30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203,673,299股計算),對本公司
   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並對現有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未達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配股配息,一併交付信託。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直接交付信託
    保管,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受領期間獲配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亦一併交付信託保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