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3/2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前於10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 狀況,於不超過70,000仟股普通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或私募普通股,擇一 或搭配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之。 二、因應本公司償還銀行借款所需之資金需求,已於102年1月29日採詢價圈購方式, 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仟股,並完成股款收足。 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分次辦理,考量上述可用於私募普通股案之額度及發行期限將屆,擬不繼續 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