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9/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玉山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 小企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三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玖億貳仟貳佰肆拾萬元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